长辛店街道执行丰台区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方案(讨论稿)

  根据北京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区委、区政府关于街乡财政体制改革要求,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,促进区域经济发展,长辛店街道将把经济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改善投资环境、招商引资、协税、护税等方面。

  丰台区对街道实行“核定收支基数,保证‘吃皇粮’;超收分档奖励,招商引资、协税单独奖励;规范转移支付、实行综合预算管理”的财政管理体制。长辛店街道执行该体制的基本原则:

  一、保证街道“吃皇粮”。根据街道职能定位,按照“人员支出按政策、日常公用支出按标准定额”原则,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和零基预算编制办法仔细核算,做好综合预算,确保本街道人员支出、公用支出的需要。

  二、增强街道对区域税收的关切度。按照区委区政府对经济工作的要求,长辛店街道将把经济工作作为街道工作的重点,强化街道在优化区域发展环境、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作用,按照税收目标考核责任制,积极从护税、招商引资、协税三个层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。

  三、逐步提高街道总体资金调控能力。根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,区财政将加大对街道的资金投入,从保证“吃皇粮”、增加转移支付投入以及税收奖励等方面,多渠道增加街道城市管理资金的财政保障能力。我街道将总结经验、开拓创新,增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、科学性、实效性。